一、“三类人员”变更除必须提供“变更申请表”之外:
(1)A证变更条件:原单位在此人调出后必须还有2个及以上A证,且此人不是原单位法人。
(2)B证变更条件:提供已变更到新单位的注册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的复印件。
(3)C证必须在原单位人数有多余的前提条件下调转。
二、“三类人员”证书丢失补办不需要登报,需提供材料:
(1)在大连市级报纸刊登的丢失证明。
(2)遗失补发申请表。
(3)原证书内容相关材料(市级主管部门要在上面盖章)。
三、因单位更名而发生的“集体变更”,需提供材料:
(1)名单汇总表(市级主管部门要在上面盖章)。
(2)企业更名时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。
(3)更名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四、跨市变更
(1)需证件原件(若项目经理变更还需要建造师证原件)。
(2)需原市级和现市级主管部门同时在变更表上盖章,并去治安处领取新的编号。
(3)变更人员身份证复印件。
五、其它事项
(1)即时变更所需证书可在大厅登记领取。
(2)变更需提供EXCEL电子版名单,名单具体内容见附表。
(3)办事人员也可将材料通过网络提前发至QQ号码:1403242488。咨询电话:024-23447635
(4)省住建厅701行政大厅(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)每日证书盖章时间为 11:00和16:00,请在办理登记的下一个盖章时间之后凭申请表领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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